最新消息
申請日期與資格申請
- 自110/07/01開始開放申請。
- 110/07/01之前進入試管療程者,未在此次補助範圍內。
- 不孕夫妻之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- 妻年齡為44歲(含)以下。
- 生殖機構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,須接受試管嬰兒療程。
- 年齡計算:已申請"月份"計算:
例如:2021/7月提出申請,1976/8月後出生的人才符合申請資格! - 補助次數以首次申請時之受術妻年齡為基準,建議≤39歲有計畫進入試管療程者,先提出申請,才能擁有6次療程的額度。40-44歲進入試管療程者,也能擁有3次療程的額度。
每胎申請次數上限及胚胎植入顆數
第一次申請年齡 |
≤39歲 |
40-44歲 |
≥45歲 |
申請次數 |
最多6次 |
最多3次 |
無列入補助 |
胚胎植入上限 |
≤35歲 |
36-44歲 |
胚胎顆數 |
每次最多植入1顆 |
每次最多植入2顆 |
為了減少人工生殖多胞胎機率及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發生。
若植入胚胎顆數超過上限,則療程不予以補助
補助額度
中低/低收入戶:每戶上限15萬,實支實付。 (需準備證明文件)
一般夫妻:依療程範圍給予不同補助金額。
補助療程項目
補助項目
基本檢查
誘發排卵
取卵取精
取卵取精
體外受精
胚胎培養
胚胎植入
冷凍胚胎(新鮮胚胎未及於當次植入之補助)
確認懷孕
受贈生殖細胞(部分補助)
不予補助項目
人工授精(AIH)
冷凍胚胎保存費
解凍胚胎後再次冷凍
開立處方至藥局購買排卵藥品或黃體素
PGS(胚胎著床前染色體篩檢)
PGD(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)
補助施術範圍
實施新鮮胚胎植入。 (A方案:取卵+植入補助)
實施冷凍胚胎植入。 (B方案:取卵+植入補助)
將過去冷凍胚胎解凍植入。 (C方案:植入補助)
有進行取卵因體況不佳等別無他法之原因終止治療 。 (D方案:取卵 補助)
無法授精或因胚胎分裂停止萎縮多精子授精等異常受精而終止。 (E方案:取卵補助)
已取卵卻不得卵或是因取不到狀態良好卵子而中止。 (F方案:取卵補助)
卵泡未發育,或是因停止取卵療程而中止。 (G方案:不予補助)
因取卵準備中、或體況不佳而中止。 (H方案:不予補助)
補助方案流程及費用申請
常見問題
Q:單身冷凍卵子是否有補助?
A:不能,僅補助不孕夫妻。
Q:借卵是否有補助?
A:可以,僅能申請植入補助與實驗室相關技術費用(受精技術費、胚胎培養、冷凍胚胎費用等)。
Q:每次申請補助是否有時間間隔限制?
A:沒有時間間隔限制,只要符合補助條件都可以申請補助。
Q:人工受精是否有補助?
A:不能,僅補助試管嬰兒療程者。
Q:如在A生殖中心申請且完成取卵或冷凍胚胎,後續轉移至B生殖中心受精或植 入是否能有後續補助?
A:可以,但補助審查時間會延長。
Q:療程結束多久會領到補助費用?
A:完成申請後約1個月左右。